附件:
2008年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郑州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郑州市体育局
北京浩凯国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5月18日至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四、比赛项目:
斯诺克个人赛
五、指定器材:
星牌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六、参赛资格:
(一)2007年中国斯诺克巡回赛排名前32位的选手。
(二)分赛区晋级的16名选手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国内外卡选手(4人)。
(四)中国台球协会特邀的外卡选手(2人)。
(五)承办单位指定的外卡选手(2人)
七、参赛办法:
(一)排名前32位的选手务必于2008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台球协会提交报名表(传真010-87183908);
(二)外卡选手进入32强后奖金兑现50%,不计积分;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全程为单败淘汰赛;外卡附加赛和正赛全部为7局4胜制;决赛为9局5胜制;
(二)第一轮比赛为分区赛晋级的16名选手抽签对阵排名17至32位的选手,胜者进入第二轮;
(三)第二轮比赛为第一轮比赛胜者抽签对阵,胜者进入第三轮;
(四)第三轮比赛为外卡附加赛,外卡选手抽签对阵进入本轮次的选手,胜者与本轮轮空的选手进入第四轮;
(五)第四轮比赛为排名9至16位的选手抽签对阵上轮晋级选手,胜者进入第五轮;
(六)第五轮比赛由排名1至8位的选手按蛇形排位对阵上轮的晋级选手,胜者晋级,直至决赛。
九、奖 励: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15000元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9000元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6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4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单杆高分者获奖杯一座,奖金5000元 (1名)
单杆147分选手获奖杯一座,奖金14700元
十、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杨俊安
仲裁委员:张晓冬、李罡、徐晨革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施 明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派8名
记录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8名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资格赛的工作人员、裁判员、选手请于5月14日14:00前到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未来易居酒店报到。
参加正赛的选手请于5月20日14:00前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二七路天河大厦报到。
十二、参赛经费:
(一)每名参赛选手向赛事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元;
(二)赛会从选手进入第二轮比赛开负担选手比赛期间住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参加资格赛的选手全部费用自理;
(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三、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参赛正赛和外卡附加赛的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 (每名参赛选手仅在右胸前拥有一块商标权),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大赛期间裁判员、参赛选手胸前标志内容及形式;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